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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电商扶贫持续性作用

发布日期:2020-11-02  浏览次数:0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深入发展,农村电商正成为******扶贫的重要抓手、推进乡村振兴的生力军。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等延伸乡村物流服务网络,加强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中国电商扶贫联盟数据显示,2019年其成员单位对接帮扶及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逾28亿元,覆盖22个省区市478个贫困县842家企业,带动农户8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超5.6万户。以刚刚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奖“组织创新奖”的拼多多为例,2019年,该平台年成交额突破万亿元大关,其中,农(副)产品成交额达1364亿元。可以说,借助新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电商扶贫正在走出一条新路,对长效扶贫起到持续性作用。

      分析起来,电商平台之所以能够对长效扶贫起到持续性作用,一是由其技术特性和商业模式决定的。质量不稳定、难以标准化、产销信息不对称是农产品销售难的主要原因。而电商平台基于贫困地区小农经济的生产特点,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和分布式人工智能技术,将消费端分散、不确定的需求,归集成集中、确定的需求,推动产地直发,帮助小农户直连全国大市场。二是有着内在的激励机制和市场基础。经过多年努力,多家电商平台已构建起贯通产、供、销的完整的服务体系,投入巨额资金打造软硬件设施,形成强大合力。

 

       电商平台搭起了农村“致富桥”,也为脱贫攻坚按下“加速键”。未来,要更好地发挥电商平台对长效扶贫的持续性作用,必须继续加强各级政府、电商平台、农户、相关企业或中介机构的联通与合作。近些年来,各地特别是中西部广大地区大力推进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电商平台进军贫困地区创造了良好的硬件,政府相关部门也与电商平台建立了密切的对口合作关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继续整合政府、企业、平台、媒体等各方资源,形成更加强大的合力,从而形成可持续增收,巩固脱贫成果。

 

       发挥电商平台对长效扶贫的持续性作用,还要有人才支撑。这些年来,多家电商平台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大力培养“新农人”。他们的带头示范作用,有助于欠发达地区群众增强通过自身技能脱贫的信心,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未来,既要继续有计划地对农户进行电商培训,帮助他们提升互联网技能,还要考虑加大引才力度,通过选调生、挂职、志愿服务等方式吸引更多年轻人到贫困地区锻炼成长,在乡村培养懂生产、重品牌、善销售的复合型电商人才。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我国的扶贫重点将从******贫困转向相对贫困,这一任务更为复杂。我们要用好互联网这个******增量,加快推进电商这一新兴业态在农村扎根,为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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