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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数字乡村指数报告》发布!数字乡村百强县榜单揭晓【附报告下载】

发布日期:2022-06-20  浏览次数:0

《报告》概要

 

近日,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联合阿里研究院发布了《县域数字乡村指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公布了数字乡村百强县榜单。

《报告》指出,虽然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但仍面临数字乡村各领域发展不充分、区域发展不平衡、试点项目难推广、体制机制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和挑战。

为此,《报告》分别对2019年和2020年全国县级行政单位的数字乡村发展水平开展实证评估,并基于2019年和2020年的总指数及分指数比较分析,系统揭示了现阶段数字乡村发展的总体趋势、主要短板及发展潜力。

通过对2020年县域数字乡村发展的评估及与2019年的比较分析,《报告》得出以下六点主要研究结论:

******,我国县域数字乡村已有较好发展基础,2020年继续保持稳步增长。2020年全国县域数字乡村指数达到55,比 2019年增长6%(基于同口径指标比较,下同)。2020年县域数字乡村发展水平最高的5个省依次为浙江(83)、江苏(70)、福建(69)、山东(66)和河南(66),年度增长速度最快的5个省依次为内蒙古(11%)、西藏(10%)、宁夏(10%)、甘肃(9%)和河北(7%)。

第二,县域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但县域乡村治理数字化增长最快。2020年县域数字乡村四大分指数排序依次为乡村数字基础设施(60)、乡村治理数字化(57)、乡村经济数字化(54)和乡村生活数字化(48),但相较于2019年的增长率排序则依次为乡村治理数字化(15%)、乡村数字基础设施(5%)、乡村生活数字化(5%)和乡村经济数字化(4%)。县域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且乡村经济数字化发展存在短板的事实未发生改变。乡村数字基础设施的增长主要来源于数字金融基础设施;乡村经济数字化的发展主要体现在数字化生产、数字化供应链和数字化营销方面;乡村治理数字化的发展主要来源于支付宝政务业务使用和微信公众服务平台覆盖率的增加;乡村生活数字化的发展主要体现在数字消费、数字医疗和数字旅游的增长。

第三,各区域县域数字乡村均实现不同程度发展,但“东部发展水平较高、中部次之、东北和西部发展滞后”的格局未发生改变。相较于2019年,2020年东部、中部、东北和西部县域数字乡村指数增长率分别为 5.4%、5.4%、4.7% 和 6.0%。2020年东部、中部、东北和西部县域数字乡村指数(68:61:46:48)的极值比为 1.5,且东部、中部、东北和西部的县域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指数(88:86:61:70)、乡村经济数字化指数(62:50:41:38)、乡村治理数字化指数(58:51:40:43)和乡村生活数字化指数(59:54:37:41)的极值比分别为 1.4、1.6、1.5、1.6。

第四,东部地区在数字乡村发展强县排名中的地位较稳固,数字乡村发展的区域鸿沟问题较明显。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入围百强县数量,2019 年分别为 77、19、4 和 0,2020 年分别为 80、16、4 和 0。入围前300 县数量的占比在两年间基本稳定,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在2019年的占比分别为 56.7%、37.0%、6.3% 和 0%,2020年分别为 56.7%、37.6%、5.7% 和 0%。

第五,数字乡村发展滞后县实现赶超机遇与挑战并存。2019年数字乡村发展水平******的100县中,83个县 2020年仍处于最后100县,但同时17个县进入第1200~1705名。类似地,2019年数字乡村发展最后的300县中,87% 的县仍然位于2020县域数字乡村发展最后的300县,但有12.7%的县进入第1200~1505 名,1个县进入900~1200 名。但从增长速度看,县域数字乡村增长最快百县中有91个县域来自西部地区。

第六,脱贫摘帽县数字乡村发展态势良好。虽然脱贫摘帽县数字乡村发展水平明显低于其他县区(2019年,45.3:56.7;2020年,47.9:60.0),但其增长率略高(6%:5%)。上述增长主要由乡村经济数字化增长(4.1%:3.1%)和乡村治理数字化增长(17.3%:14.1%)带动。2019 年分别有6个和31个脱贫摘帽县入围数字乡村指数前100和前300县区,2020年相应增加县域数量分别为1个和 2个。

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报告》提出如下四点政策建议:

******,理清县域数字乡村整体及各领域发展的阶段性目标、重点任务及发展路线图,从政府职能与市场作用、投资机制、激励机制等方面持续完善国家和地方县域数字乡村建设的体制机制,出台专项支持计划、构建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发展模式,加快县域数字乡村发展整体速度。

第二,采取更具包容性和公平性的区域发展策略,加大对数字乡村发展滞后地区(特别是西部和东北地区)和脱贫摘帽县数字乡村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和社会帮扶力度,促进不同区域县域数字乡村的均衡发展。

第三,立足县域发展实际需求,坚持突出重点和补足短板并重的原则,针对县域数字乡村发展呈现的多元化类型,采取差异化的支持策略,并增强不同领域数字化发展支持政策的衔接与联动。

第四,持续推进数字乡村试点并开展试点成效评估,深入总结前期试点经验与不足,不断创新数字乡村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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